电话:15903776886
邮箱:919935818@qq.com
联系人:王经理
地址:南阳市高新区312国道天洼西段
备案号:豫ICP备11029284号-1
国家卫健委官网截图
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张文婷)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拟支持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通知》提到,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中央财政对地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按规定给予补助。
《通知》指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着力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市县级公立医院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心脑血管、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打造一批市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是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建立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信息化规范,减少患者在不同公立医院检查化验次数,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减轻群众看病贵负担。
《通知》要求,2022年3月24日前,由省级人民政府或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联合行文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方面的*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筛选医改任务重、工作基础扎实、改革积极性高、改革与发展好的地市,实施示范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执行监督,组织开展项目验收,促进提升项目实施水平和实效。
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将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不超过5亿元(其中10%的资金专门作为绩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本文转载自人民健康网,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如有对您造成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